01 平台构成
AI+UAV
低空飞行服务平台
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由航空器,起降场、通信、导航、监视、空域管理、飞行服务、安全监管、信息服务等设备设施或系统接口组成,一个确保低空安全智慧飞行,实现低空空域高效利用、赋能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体系。具有灵活精细的低空空域管理,高效智能的飞行服务,开放融合的通导监保障,空地/ 空空协同的自主飞行,军民地协同的安全监管,泛在可信的数据与信息服务等诸多能力。

▷ 低空航空器:低空航空器是低空航行的主体和地面保障设施服务的对象,包括无人机、eVTOL、飞行汽车、通航飞机以及动力三角翼等。
▷ 起降场:包括水上机场、直升机机场、临时起降点、城市无人机起降点,以及无人机机库/机巢起降平台、能源站等。
▷ 通导监系统:
· 通信设备包括:低空卫星互联网、4G/5G公网、机间自组网、北斗短报文数据链、通信感知一体化(ISAC)、地面有线网和无线专网等通信链路,以及其它通信系统。
· 导航设施设备包括:全球导航卫星系统(GNSS)、北斗星基增强系统(BDSBAS)、惯性导航、仪表着陆系统、视觉着陆系统等导航手段,以及其它导航系统。
· 监视设施设备包括:低空监视雷达、5G-A、数据链或北斗短报文、远程识别、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(ADS-B)、光电、频谱探测等手段,以及其它监视系统。
▷ 飞行管理、服务、监管系统:
· 空域管理包括低空空域数字化建模、空域结构精细化设计、航线网络立体化布局、空域资源高效化调配、空域使用协同化管理所需的技术手段和配套系统。
· 飞行服务包括飞行计划管理、飞行动态监视、飞行冲突识别与调配、飞行流量管理、预警告警服务、违规事件取证以及协助应急救援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。
· 安全监管是提供从低空航空器制造、适航、流通、运维和报废等各环节的低空安全监管能力。包括国家级、行业级、地方级监管等部门的低空综合监管业务和飞行前置审核业务。
▷ 信息服务:信息服务为提供者和消费者搭建高效便捷的信息通道,同时为管理者提供相应手段支撑。包括:低空信息交换标准、飞行环境数据库、低空航行资料服务、低空飞行动态情报服务、微尺度气象情报服务、电磁环境信息服务等。

02 平台能力
▷ 灵活精细的低空空域管理:
通过建立低空空域精细时空划设机制,能够面向各类低空飞行活动高效动态分配空域资源,提升低空空域使用效率,增强非预期状况应急能力,保证低空飞行活动的高效性与安全性。
▷ 高效智能的飞行服务:
构建高效智能的运行管理能力体系,以情报数据、气象数据、城市数据等为底座,统一管理和服务全域低空飞行活动,保障运行全过程的安全和效率。
▷ 开放融合的通导监保障:
建设基于标准式架构,融合卫星互联网、公网/ 专网通信、北斗/ 惯导导航、微波/ 视觉主被动监视等技术为一体的低空通导监保障体系。
▷ 空地/ 空空协同的自主飞行:
自主飞行强调飞行的行为决策主体是低空航空器;空地协同强调决策需引入气象条件、地面交通、社会活动等信息;空空协同强调决策需引入前后机实时位置及气象数据、空中交通、临时空域管制等信息。
▷ 军民地协同的安全监管:
安全监管首先是低空飞行活动对飞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防护要求,其次是由低空飞行活动带来的空防安全和公共安全挑战;两层安全均需要军地协作,齐抓共管。
▷ 泛在可信的数据与信息服务:
泛在强调服务的无所不在、随遇接入的多源分布特征;可信强调服务的来源可信、传输可信、计算可信、存储可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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